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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凭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提取资格的职工及配偶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或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2.可办理转账的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承诺书。
  4.宜昌城区(含夷陵区)近二个月的现有住房查询证明,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先办理购房提取业务;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且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拥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可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二年内办理,且仅限提取一次。
  6.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缴款收据、付款凭证。
  温馨提示:
  1.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来公积金中心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请参照代办注意事项补充提供相应材料。
  2.葛洲坝公积金中心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1号,葛洲坝职工公共服务中心一楼。
  3.咨询电话:027-12329;网站地址:www.gzbgjj.net.cn。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遇法定节假日或作息时间调整以公积金中心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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