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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按新模式发放

自2022年1月起,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将改变以往各项待遇合并一次性发放模式,按统筹内养老金、统筹外代发项目分开发放,发放总额不变。新发放模式是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金管理“一本账”的要求,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与代发待遇实行分开发放。

目前,湖北省直统筹外代发项目待遇主要有:53年前复转军人的生活补贴,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职教幼教教师的生活补贴,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等。调整发放模式后,由湖北省直发放养老待遇且有代发项目的离退休人员,其每月的基本养老金和代发待遇会分开到账,代发项目待遇与基本养老金银行账户保持不变(为同一账户),发放时间基本一致。